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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澳洲,华人妈妈做了件国内常见事儿,竟被告上法庭,差点坐牢!

2019-1-14 06:22| 发布者: yan | 评论: 0 |来自: 悉尼印象

导读: 许多华人虽然移民澳洲多年,但还是继续着国内的那套做派...


说的是中文,吃的是中餐,为人处事,也是按国内的“老规矩”来,殊不知,文化的差异,不仅有时会闹出误会,贻笑大方,更严重的,可能会触犯法律!

人在家中坐,传票天上来,一不小心做错话办错事,甚至面临牢狱之灾!!

在人家的土地上,不按人家的规矩来,到时候真摊上事儿了,可是追悔莫及!!

华人父母给老师送红包,却收到法院传票!简直吓懵逼了...

在澳洲,有一对华人夫妇,因为给老师送红包,居然被当地的法院传唤了!

他们真的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了!

给个小红包而已,也没贪赃枉法啊!

事情是这样,这对夫妇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可爱女儿,因为是独生女,夫妇二人自然是百般宠爱...

小女孩上学的区域并不是华人区,因此,同班同学也大多都是澳洲小朋友...


这让夫妇二人不禁担心,孩子那么小,万一在学校被排挤了怎么办?

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,该打点的地方,可不能含糊啊!!

只能找老师帮忙“关照关照”了...

夫妇二人思来想去,为了表示诚意,在今年中秋节,给老师包了一个红包,以表心意...

在红包里包了600澳币,硬塞到了老师手中!

看到老师费解地端详着这个特别的红色小袋子,夫妇二人还“贴心”地附耳解释一下:“老师,这钱也不多,就是意思意思...”


这“意思”一下不要紧,老师一打开红包,看到里面的现金,脸色瞬间变了!

夫妇二人心里还“咯噔”一下,这什么意思,难道老师嫌钱太少了吗?

还不等他俩反应过来,老师就一个箭步地离开了自己的办公室,直奔校长室!!

校长打开了红包,看到里面的钱,气得整个人都颤抖...

想都没想,就拨通了报警电话!


等到被法院传唤的那一刻,这对夫妇的内心还是懵逼的!!

“我们只是跟老师表达善意啊...咋想到事情闹到这步田地啊...”

他们觉得自己也真是real无辜了...

结果,老师人家不仅不领情,在法庭上,气得脸颊涨红...

他们简直是居心叵测,是对我的侮辱,对法律的亵渎!!

夫妇连忙在法庭上辩解,就是单纯想趁着中秋佳节给老师表示表示,绝对没有违法犯法的意思啊...

一个劲地,给老师赔礼道歉,老师这才罢休...接受了他们的道歉...

这才免去牢狱之灾...

事后,也有人跟夫妇俩解释,在澳洲,老师私底下收红包,就是受贿行为,他们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...

也怪不得,老师当时的反应,那么激动了...

这是把人家老师,往火坑里推啊!!

在国内,逢年过节送个礼,似乎已经见怪不怪了...

甚至有些家长觉得,只有送了礼,才能确保自家孩子可以被老师关照,否则就会被忽视,甚至影响孩子的成绩...

虽然教育部明令禁止,但是这样的风气,一时半会,还是停不住...

而在澳洲,老师对每一个小孩都是平等的,并不会根据家长给送了什么礼物,就去“特别关照”...

更不要说这样的行为,在他们眼中,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...

悉大女生竞选学生会,微信发红包,却被取消资格!

2017年,就在学生会竞选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,悉尼大学学生会(USU)官网,两天前突然发布了一则,令华人难堪的通知!!

一名叫汪芷娴的中国留学生姑娘,在竞选悉尼大学学生会主席期间,涉嫌“用微信红包行贿”,被校方取消了竞选资格!


而公告中还提到,汪芷娴的行贿金额为10元人民币,只有2澳元左右!!

当时,悉尼大学学生会正在举行主席选举,而汪芷娴就是竞选者之一。

根据大学校报 honisoit.com 的报道,一份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提交到了悉尼大学学生会。

匿名举报者表示:“汪芷娴利用微信朋友圈的发红包功能,向大量悉尼大学在校学生“发钱”,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以鼓励学生投票给她。”

▼▼▼


证据在手,现任悉尼大学学生会主席 Michael Rees 在经过审查后,正式宣布取消汪芷娴的竞选资格将她除名!

都说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。

汪芷娴“行贿”的消息,很快被澳媒SBS的中文版报道。

还特意突出了“中国留学生”一词...

不过更多的人也开始疑惑不解,为什么连微信红包都会算“行贿”?

面对这些质疑,汪芷娴随后在自己竞选团队公众号“玩直线”里发表了一份个人声明,对一些事情进行了解释。

她承认自己确实发了红包,在5月6日凌晨12点左右,在悉尼大学商科学生群里发了一个价值10元人民币的红包(AUD $2)。

她解释发红包的原因,是因为在那个微信群里面,如果要发任何形式的广告,则必须发红包。

也就是说并不是行贿,而是履行群规...

她怀疑有某些居心叵测的候选人利用了这个机会,去诽谤和毁坏她个人名誉。

“人非圣贤,每个候选人都是第一次参与竞选,或多或少会因为不熟悉规则而犯一些错误,我和我的团队对违背相关规则深感抱歉,但这远不足以对我做出一个如此严厉的惩罚。

这件事一出,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...有的人觉得,10块钱而已,实在是有些上纲上线...

但是在澳洲,特别是涉及到这种公共事务职位的地方,腐败或者是受贿,行贿,都是零容忍的行为。

这和你所在的职位无关,和你所拥有多大的权利无关,和你所涉及的数额大小无关。

就是严重的违规行为。

结语:

毋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

可能有些在澳工作学习的华人们觉得,国内的一些歪风邪气,只要没有太过分,就不会受到什么严厉的惩罚。

这样的想法,大错特错!

不同的国家,有不同的规则,在定好的规矩面前,“文化差异”并不是自己犯错的借口。

绝对不能打着“不知者无过”的旗号,抱着侥幸心理,在危险的边缘试探。

否则,就算没有真的受到法律惩罚,闹出误会,贻笑大方,丢的也是自己同胞的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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